親愛的會員您好,請注意自身權益唷!!
1.出國2年戶籍被遷出者(不入境),從今年(110年)一月起,從"出國"之日起取消勞保資格。
(未實際從業或未於國內從業者即取消勞保資格)
2.會員因判決入監服刑,經勞保局審定未具有實際從業行為,將入監起予以取消投保資格,經繳交勞保費將不予退還,請各位會員注意唷!!
3.本會的團體保險均為一年一約,非終身保險,符合資格者每年自動續約,最終審核權由保險公司核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