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會員符合以下規定:
(一)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,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。
(二)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,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。
(三)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。
(四)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,年滿五十歲退職者。
(五)擔任具有危險、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,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。
以上年資計算須以加入工會的勞保年資為核發標準,若併之前其他公司勞保年資則不予以累計。申請退休退會者,按下列標準發給退休慰問金:(同時辦理老年給付)。
1.入會年資滿十五年以上,未滿二十年者發給慰問金1,500元。
2.入會年資滿二十年以上,未滿二十五年者發給慰問金2,000元。
3.入會年資滿二十五年以上發給慰問金2,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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